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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大学生门诊医保使用的温馨提示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10-21 10:37:3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   根据《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》(洪医保〔2021〕57号)文件的规定,大学生在享受普通门诊医疗服务时,应当前往大学生普通门诊的首诊医疗机构(其所在院校的医院或者医务室)进行就诊,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65%比例报销,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如果我校学生未在南昌航空大学参加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,那在我校校医院就诊时,将不能享受规定的65%的医疗费用报销额度。

如您希望在本校医院就诊时能够享受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,请确保自己已经参加了南昌市大学生医疗保险。这样,您可以根据《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》的规定,享受相应的报销比例。

自11月1日起,对于在医保系统内查询到仍未参保的同学,校医院将在医院系统中冻结其个人信息,实行全自费就诊。同时,有参保其他险种的同学就诊时,请出示医保卡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校 医 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10月21日

 

医保信息查询方法:

支付宝——赣服通——医保专区——个人参保信息查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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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李思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