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法规

省本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1-13 10:35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      

报销生育医疗费材料:

1、机关(参公)单位提供:发票、发票明细、出院记录(诊断证明)、银行卡、身份证或社保卡、单位银行账户;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提供产假期间工资(职务工资、级别工资、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应发金额)。

2、事业单位提供:发票、发票明细、出院记录(诊断证明)、银行卡、身份证或社保卡、单位银行账户;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提供产假期间工资(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应发金额)。


责任编辑:李思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