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2年度外院转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04-02 11:13:12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关于2012年度外院转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: 原享受学校公费医疗的职工,持有2012年度外院转诊医药费发票者,请于2013年04月30日之前来校医院办理报销,逾期不候。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3年04月02日 关于2012年度外院转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.doc 【打印正文】